那天看台灣的流行資訊節目,提到孫興在台北開的一家南洋料理店「金魚」,原本取名「XX茶室」,結果引起誤會,一般民眾卻步,門外又有老男人窺探,孫興搞清楚以後,遂去除「茶室」二字。 
    也難怪,這其實是一種文化差異。 孫興是香港演員,其妻林美貞是在台灣演藝圈發展的大馬小姐。不論香港或大馬,茶室都是一種大眾飲食店,而在台灣,茶室則是不良場所。在文化認同上,大馬華人親港多於親台,大馬華人對香港還比對台灣熟悉,因為八、九十年代的大馬人熱衷於租看港劇錄影帶(近年有了衛星電視,中、港、台三地節目還有大量播放,才略顯平均),吉隆坡華人又多廣東人,所以許多用字都是港式的。
     比如茶室。 
    我在東馬的沙巴,習慣以「茶店」稱之,或客家音的「Kopi Tiam」(咖啡店)。Kopi者,馬來語「咖啡」也,應源自阿拉伯語(事實上是阿拉伯人首先發現咖啡的奧妙,以之代替伊斯蘭教禁飲的酒類),而Tiam則客家語「店」也。 
    這些茶店,三餐(早、午餐加下午茶)皆提供,通常用餐者會點杯咖啡或茶,故稱之。 
    我初到台灣唸書時,偶經「茶室」,見其門面狹小,沒有大馬茶店的人潮,僅有老人家以奇怪的眼光掃視外頭,心裏覺得好詭異。後來才有知情者告之,茶室者,可謂老男人俱樂部,有小姐坐枱陪喝,原來如此,那豈不是色情場所嗎?那就難怪孫興開的餐廳會惹(台灣)人疑竇了。
     話說回來,茶室何以會有小姐陪坐呢?這名稱源自何方? 
    這謎團,直到近閱《八大胡同的故事》,談老北京色情場所,才明白究竟。
     原來,老北京妓院集中於八大胡同區域,依規定,一等妓院稱「小班」,賣笑不賣身,裝璜飲食華麗講究,屬高級場所;二等妓院稱「茶室」,妓女較一等小班遜色,場面也小;三等稱「下處」,比茶室更簡陋,一般在矮破房子;四等「土娼」或「小下處」,房屋更破舊,妓女衰老,衣著普通,顧客多為下層階級;還有沒登記的稱為「暗門子」,妓女未必差。
     這本書照片很多,為的是保存老北京的記憶,有的照片還顯示胡同老屋上的石橫額,原來還刻有「二等茶室」字樣,證明了老宅的舊身分。
     這下子,我終於弄明白,北京茶室和香港茶店兩者各自的淵源了。 

延伸閱讀:張金起《八大胡同的故事》,柏妝行銷出版,台北200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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