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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其實我最愛寫的是中篇小說,可以發揮得剛剛好。

    我最常寫的極短篇不好寫,它不能是濃縮小說,而是一篇獨立創作的作品,由於不好寫,往往一不小心就寫成短篇。

    即使是同一個故事,寫成長篇、中篇、短篇、極短篇都各有不同的寫法。

    長篇需要大量情節和場景,每節之間以各種方式層層交疊,交疊法在時間線上有直敘的、回敘的、跳接的,在空間上有一鏡到底的、鏡頭由少至多的、剪接由簡至繁的等等,內容飽滿,層出不窮。

    中篇的長度不多不少,不算最討喜的小說長度,對嗜讀短篇的人而言太長,沒耐心或沒時間讀完,對嗜讀長篇的人又嫌太短,不夠過癮。但對一般創作者而言,中篇和短篇大概是最容易寫的長度了,中篇對一個故事而言是恰到好處的長度,不會有過多累贅的文字,又不會意猶未盡。

    短篇的場景和人物未必比長篇少,步調也未必更快更緊凑,記得讀莫泊桑的短篇作品,步調有夠慢,當然也可能是作者的時代風格使然。初寫作的人大概都會先寫短篇,我覺得這可以當作練筆,在創作中嘗試不同的寫法、不同的場景、不同的對白方式等等,做為往後中、長篇的基石和磚塊。

    極短篇不比長篇好寫,兩者是文章長度的兩個極端(當然長篇還可以是八萬字一書完結或數十部書的大河史詩)。通常極短篇只來得及交待一個場景、一個概念、一個情節,若要敘述更複雜的情節,務必要文字精簡,但又不能沒有重量,最重要的是從開頭在醞釀的情節,如何在最後一觸即發、擲地有聲,令人讀了意猶未盡,留下深刻印象。

    小說的長度,跟需要計畫、醞釀它的時間長度無關,我有的長篇不經思索就寫了,有的極短篇醞釀了幾年才完成,在短短數百、一千字之間反覆思考,甚至碰上好幾次瓶頸才完成,所以寫一篇極短篇的瓶頸並不少於長篇。

    好吧,我之所以有感而發,是因為剛完成了一部小說,其實是由八篇中短篇構成的合集,有的故事早在高中就完成了,在漫長歲月中增加了更多發揮,有的故事在書寫《北京滅亡》時就開始醞釀,有的在寫電視劇本那半年迸出來,至今五年才完成。

    高中時讀史蒂芬‧金《四季》,由四篇中篇組成,可說是我讀過史蒂芬‧金最好的作品。他說當他費了許多心力寫完一部長篇過後,會順手寫一篇中篇(這說明了中篇是最適合「休息」的寫法),而《四季》正是由這些中篇之中選出。

    寫完「滅亡三部曲」後,我的腦細胞久久不能完全復原,在寫了多篇極短篇之後,我也以書寫中篇來恢復元氣,也順便整理過去累積的剩餘點子,做為長篇再出發之前的準備。

    如果沒錯,根據可靠消息,這本中篇集將在今年十二月初問世吧。

    到時再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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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